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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 内 区 域
总 代 理 合 同 书
生产方:(甲方)江西省华康实业有限公司
代理方:(乙方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双方本着互惠互利、公平交易之原则,共同开拓市场,造福于民,甲方授权乙方为臭氧水霸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区域的销售总代理,代理周期为每一年度签一次。
一、总代理标准:
具体区域总代理标准,请与公司销售部联络。
二、甲方责任:
1、保证协议区域内乙方独家代理,不向协议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及个人供货。
2、如发现协议区域内有串货现象,甲方立即停止向串货方供货,并追究串货方责任,确保总代理方的权利和利益。
3、甲方负责每次按乙方定单数量提供合格产品,总代理价: SBC-1型 元/套;SBD-1型 元/套;SBM-1型
元/套;SBM-2型 元/套。
4、甲方负责代办托运,运费乙方承担。
5、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,消费者自购物之日起如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,一个月内凭发票或保修卡,甲方免费包换,一年内保修。(如外壳严重损坏,只修或换内部零件)超过保修期出现故障,甲方负责长期维修,只收取材料成本费。
6、乙方自签订合同起,不能完成合同条款约定,视乙方自动放弃总代理权力,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代理权另征代理商。
三、乙方责任
1、以商业道德为准则,做好产品宣传、解说工作,以共同达到双赢目的。
2、为甲方及时、准确安排生产,减少双方经济损失,确保按时供货,乙方在每次进货前20天应向甲方下发订单,并预付合同货款金额的50%作为订金,剩余50%货款在提货时一次付清发货。
3、确保区域内独家代理,乙方只能在代理的区域内营销本产品,绝不可串货到其它有代理商的区域营销本产品,一旦发现甲方有权停止供货,并追究乙方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。
协议条款双方严格执行,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,如严重问题协商解决无效可向司法机关申请处理。
本协议壹式肆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二份。
甲方: 乙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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